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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选克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
为充实克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队伍,进一步提升项目评审服务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新财购〔2017〕18号)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征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专业技术能力或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涵盖货物、服务、工程等领域,重点征集通用设备类、被服装具类、医疗卫生类、农林物资类、智能化工程类、信息技术服务、食品食材类、计算机信息类、化工类、家具用具类、商务服务类、法律咨询类、金融服务类等紧缺专业专家。
凡符合政府采购专家评审条件,且自愿加入克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有意从事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评审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
申请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申请成为评审专家前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精通所申请专业领域的专业技能,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三)熟悉所在专业领域的政府采购评审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四)承诺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履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不满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六)申请前三年内无《新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七)熟悉计算机相关操作,能够完成评审工作;
(八)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条件。
对评审专家数量较少的专业,前款第(二)项、第(五)项所列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三、申报程序
符合以上条件,自愿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个人简历、本人签署或所在单位签署的申请书、承诺书等材料;
(二)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
(三)身份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四)本人认为需要申请回避的信息;
(五)专家个人照片;
(六)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申报评审专业。申报的评审专业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
注册库链接: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点击“专家注册”模块进行注册,并网上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申请人员注册程序: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专家注册窗口→填写注册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财政部门网上审核→正式入库。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时应妥善保存好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二)申报的拟评审专业须与职称证书专业或执业资格专业具有关联性。
(三)申请人应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制度以及业务理论知识,并按要求参加培训测试。
(四)申请人对填报信息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一旦发现资料造假,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处理处罚。
(五)入库专家应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评审职责,为政府采购项目提供专业、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
(六)本次征集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征集人:克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08-4230287
克州财政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