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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投标时业绩造假,近7亿元的标黄了!

发布日期: 标书制作

来源:浙江发改委、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海工地

近些年,建筑行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特别在招投标环节,有的企业为了获得中标机会,不惜铤而走险,各种违规操作层出不穷,比较常见的就有投标文件造假。

这里,给大家分享几个因业绩造假,最终导致项目黄了的案例,案例中的标价加起来近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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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亿的标黄了,再罚400余万

2022年3月25日,浙江省发改委发布《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浙发改法字〔2022〕5号)》,具体如下:

浙江省招标投标管理中心接到实名举报,反映一公司在参加“玉环市漩门湾拓浚扩排工程施工I标段”投标时存在业绩造假。

现查明:该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条件业绩“茅洲河界河段综合整治工程(东莞部分)第二标段”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主要工程量第7项显示清淤疏浚1051953.34m³,而案涉业绩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主要工程量第7项显示软基开挖51953.34m³。该公司投标文件提供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与本机关调取的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的工程量不一致,投标业绩存在弄虚作假。

“玉环市漩门湾拓浚扩排工程施工I标段”为省重点建设项目,中标项目金额为449500659元。

省发改委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对该公司罚款人民币4045505.93元(按中标项目金额的千分之九计算);

2.对该公司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分别处罚款人民币364095.53元(按单位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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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亿的标黄了,业绩造假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此前,郑州市西四环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西四环段绿化项目,两个标段也都黄了!

根据官方公布的中标公示:

第一标段中标价为1.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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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标段中标价为1.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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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企业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也都被取消!

郑州市住建局通报称:在郑州市西四环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西四环段绿化项目投标中,

一家企业所使用的项目经理业绩材料为虚假材料;

一家企业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后期补办,不能认定为有效业绩。

经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党组研究决定:

取消这2家公司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因使用虚假业绩,一家企业的违法行为移交郑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处罚,并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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